试题与答案

某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为上海某金融公司,施工单位为江苏某建筑工程公司,本工程的工程师为

题型:问答题

题目:

某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为上海某金融公司,施工单位为江苏某建筑工程公司,本工程的工程师为林某。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施工单位认为应当提出索赔的事件,于是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程师林某递交了索赔报告,并提交了相关证明文件。
本工程的原合同总价为8681.76万元,原合同工期为12个月。

施工单位在索赔中可以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答案:

参考答案:施工单位在索赔中可以提供的证据包括:
(1)合同文件中的条款约定。
(2)经工程师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
(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往来函件。
(4)施工现场记录。
(5)施工会议记录。
(6)工程照片。
(7)工程师发布的各种书面指令。
(8)中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单证。
(9)检查和试验记录。
(10)汇率变化表。
(11)各类财务凭证。

试题推荐
题型: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2010年12月3日与乙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200件,单位售价1000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7%;乙公司应在甲公司发出产品后1个月内支付款项,乙公司收到A产品后3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有权退货。A产品单化成本为600元。
甲公司于2010年12月10日发出A产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历史经验,甲公司估计A产品的退货率为20%。至2010年12月31日止,上述已销售的A产品尚未发生退回。
甲公司2010年12月15日与丙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丙公司销售B产品100件,单位售价10000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7%;丙公司应在甲公司发出产品后1个月内支付款项,丙公司收到B产品后2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有权退货。B产品单位成本为7000元。
甲公司于2010年12月20日发出B产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2010年12月31日,上述A、B产品尚未发生退回。
按照税法规定,销货方于收到购货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作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处理。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预计未期间不会变更;甲公司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甲公司于2010年度财务报告批准对外报出前,A产品发生退回20件,B产品未发生退货;至A、B产品退货期满,2010年出售的A产品实际退货30件,B产品发生退货2件。
假定按税法规定,企业发出商品时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索,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关于甲公司2011年A产品销售退回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20件A产品退货应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处理,10件A产品退货应冲减2011年的销售收入

B.2011年A产品销售退回会减少2011年销售收入

C.2011年A产品销售退回会增加2011年销售收入

D.20件A产品退货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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