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建筑施工企业有下列( )行为的,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A.将其承包的

题型:多项选择题

题目:

建筑施工企业有下列( )行为的,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A.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全部转包给其他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完成

B.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

C.将其总承包的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完成

D.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

E.将其所承包的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承包单位完成

答案:

参考答案:A,B,D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28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第26条也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因此,A、B、D三项均属于违法行为,其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总承包单位甲将其承包的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乙施工单位,且已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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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多项选择题


每小题若干备选答案中,有一项或多项备选答案是符合题意的。

A公司于2010年1月10日与B公司签订一份标的额为100万元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2月1日,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出货物,B公司于2月10日签发一张见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3月5日A公司向C银行提示承兑并于当日获得承兑。3月10日A公司在与D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承兑后的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3月20日D公司在与E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同时在汇票的背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3月30日E公司在与F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4月10日,持票人F公司向C银行提示付款,C银行以“E公司在背书转让时未记载背书日期”为由拒绝付款。F公司于4月12日取得“拒付理由书”后,于4月20日向E公司、D公司、B公司、A公司同时发出追索通知,追索金额包括汇票金额100万元、逾期付款利息及发出追索通知的费用合计102万元。其中,E公司以F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丧失追索权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D公司以自己在背书时曾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A公司以追索金额超出汇票金额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B公司以F公司应当首先向E公司追索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要求: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分析回答下列第55~59小题。

在持票人F公司行使追索权时,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A公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的主张不成立

B.B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的主张不成立

C.D公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的主张不成立

D.E公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的主张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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