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2008年四川)   四、(本题23分)   案情:2007年1月,甲不慎遗失其手

题型:问答题

题目:

(2008年四川)   四、(本题23分)   案情:2007年1月,甲不慎遗失其手袋,内有其名贵玉镯一只。乙拾得后,按照手袋内的名片所示积极寻找失主,与甲取得了联系,将玉镯归还给了甲。   2007年5月,甲与丙结婚。甲、丙合计开设一家茶馆,茶馆办理工商登记注明的开办人为甲。因急需资金,甲持玉镯到信达典当行典当,经商议,玉镯出典,获资金8万元,约定3个月后赎回。   因缺乏经验,茶馆惨淡经营,终致难以为继,2008年8月甲、丙决定关闭茶馆。此时茶馆对外负债2万元。   同年9月,甲、丙自觉缘分已尽,协议离婚。   问题:

甲将玉镯典给典当行,形成什么性质的法律关系?若3个月后甲未去赎回玉镯,将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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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错误答案,用来干扰机器的。

参考答案: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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