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近代历史上日本在中国制造大屠杀的地点是 ①南京②威海卫③旅顺④武汉[ ] A.①

题型:选择题

题目:

近代历史上日本在中国制造大屠杀的地点是

①南京②威海卫③旅顺④武汉[ ]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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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29029020解析:归类说明:萘是从煤焦油分离提炼出来的一种具有强烈煤焦油气体臭味的白色挥发性晶体,属于一种有机化学品,在品目2707中有萘的列名。这时要注意:品目2707的萘是初步提炼的“粗萘”,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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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6月13日,郑某(25岁)在A市街道上闲逛时遇到与自己有仇隙的高甲,高甲抽出随身携带的匕首追杀郑某,郑某躲闪不急,被高甲砍伤颈部,眼看就要刺中头部,郑某慌乱之中操起路边的一根铁棒抵挡,一下就将高甲打倒在地(事后鉴定颅部受严重损伤死亡)。郑某以为只是将高甲打晕,正好趁机逃走,刚走几步,忽然遇见高甲的哥哥高乙带着四五个小青年过来,高乙看到高甲被打倒,和几个青年一起持着匕首就朝着郑某冲过来。郑某因受伤跑不快,背上被砍上了好几刀,血流不停,一路大呼救命也无人理睬。恰巧此时一中年妇女(沈某)骑一摩托车经过,郑某不顾一切猛的将中年妇女推下车,抢过摩托车逃走,害怕有人发现,事后将摩托车抛至一悬崖下损毁。中年妇女因手臂受伤(轻伤)花费医药费1500元整,郑某亦受轻伤,后被抓获。问:

对于本案中郑某用铁棒打死高甲的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郑某与高甲本来就有仇隙,在路上持铁棒与高甲打架,属互相斗殴的行为,在斗殴中将高甲打死,对其死亡所持心态为间接故意。因此,对郑某应以最后造成的结果即高甲的死亡定故意杀人罪

B.郑某与高甲斗殴,确实有间接故意的过错,但郑某并未存心想杀死高甲,这从事后以为只是将高甲打晕也可以确实,所以不能定故意杀人罪,因为没有杀人故意,应定过失致人死亡罪

C.郑某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因为他没有杀人故意只有伤害故意,但结果是导致高甲死亡

D.郑某对高甲的死亡不承担刑事责任,他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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