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伤仲永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

题型:阅读理解与欣赏

题目:

伤仲永   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小题1:下列加线词语解释有误的一项。(        )(3分)

A.金溪民方仲永,世耕 隶:属于

B.稍稍宾客其父稍稍:渐渐

C.仲永之通悟 通悟:通达聪慧

D.于材人远矣贤:贤明小题2:下列加线词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项是。(       )(3分)

A.传一乡秀才观或以钱币乞

B.并自为文理皆有可观者

C.舅家见之贤材人远矣

D.其诗养父母或钱币乞之小题3:下列对文段内容分析理解有误的一项是(       )(3分)

A.本文选自北宋文学家王安石的《临川先生文集》,在历史上有不少名人著书立说,论述有关“神童”的问题,但这个问题论述得比较全面的还是王安石。

B.方仲永的才能发展经历了“指物作诗立就”“不能称前时之闻”“泯然众人矣”三个阶段。

C.五岁时连书写工具都不认识,但却能写出既有文采又有道理的四句诗,这可以证明方仲永天资聪明。

D.作者所说的“受之天”是指后天的教育,“受之人”是指人的天资。作者认为,二者之间,后天的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是至关重要的。

答案:

小题1:D

小题2:A 

小题3:D

小题1:题目分析:“于材人远矣”中的“贤”应是聪明的意思。

点评:文言词语,包括实词和虚词两类。文言词语的考查以实词据多。考查的词语,一般为通假字、多义词、古今异义词、词性活用词等。当然仍以课文下面的注解为主。学习中要注意理解,避免死记硬背,并做到重点突破,对于易错、易混词要加以积累。

小题2:题目分析:A“之”都是代词用法。B项中的“其”都是代词用法。C项中的“于”前者是“在”,后者是“比”。D项中的“”前者与后面的“为”组成固定搭配,后者是“用,拿”的意思。

点评:对于文言文中的多义词,要进行比较,放到具体的句子中能译出其意思来。不仅如此,最好还要知道它们的用法。容易混淆的还要进行归类积累,多看多联系,就能一眼看出它们的区别了。

小题3:题目分析:“‘受之天’是指后天的教育,‘受之人’是指人的天资”的说法不正确,把它们的意思说反了。应改为“‘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资‘受之人’ 是指后天的教育”。

点评:做这类题目时,一定要在通读全文、了解作者观点的基础上,再精读各项涉及到的段落,并根据自己的理解和掌握的知识去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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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案的罪数,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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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对朱某应数罪并罚

C.朱某的行为属于连续犯

D.朱某的行为属于牵连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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