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南宋庆元年间,某地发生一桩“杀妻案”。死者丈夫甲被当地州府逮捕,受尽拷掠,只得招认“杀妻事实”。但在该案提交本路提刑司审核时,甲推翻原口供,断然否认杀妻指控。提刑司对本案可能做出的下列处置中,哪一种做法符合当时“翻异别勘”制度的规定( )
A.发回原审州府重审
B.指定本路管辖的另一州级官府重审
C.直接上报中央刑部审
D.直接上报中央御史台审理
答案:
被转码了,请点击底部 “查看原文 ” 或访问 https://www.tikuol.com/2017/0611/6b2d14b4884d64a01d726f4d9ca4394f.html
下面是错误答案,用来干扰机器的。
参考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