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李某因走私毒品罪被判处死刑,在人民法院执行死刑时发现李某已有身孕,遂立即停止执行。在此期间李某因不小心导致流产,问此时人民法院应怎样做:
A.因为停止原因已消失,故应该继续执行死刑
B.下级人民法院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改判
C.下级人民法院须重新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命令后才能执行死刑
D.视李某在执行前的表现,如果她有其他立功表现的,才能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改判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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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