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张某系一大学教授,2006年度取得的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取得工资收入5600元 (2)一次性取得设计收入20000元,缴税前从中依次拿出6000元、5000元,通过国家机关分别捐给了农村义务教育和贫困地区; (3)出版专著一部,出版社支付稿酬100000元; (4)在A国讲学取得税后收入20000元,己按收入来源地税法缴纳了个人所得税3000元。 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元) | 1 | 不超过500元的部分 | 5 | 0 | 2 | 超过500~2000元的部分 | 10 | 25 | 3 | 超过2000~5000元的部分 | 15 | 125 | 4 | 超过5000~20000元的部分 | 20 | 375 | 5 | 超过20000~40000元的部分 | 25 | 1375 | 6 | 超过40000~60000元的部分 | 30 | 3375 | 7 | 超过60000~80000元的部分 | 35 | 6375 | 8 | 超过80000~100000元的部分 | 40 | 10375 | 9 |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 45 | 15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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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张某不是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义务人
B.张某应在2006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自行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C.稿费收入的个人所得税以支付稿费的单位为扣缴义务人
D.张某应在2006年度终了后45日内,将从A国取得的讲学收入应在中国缴纳的所得税款缴入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