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患者,男,75岁,反复咳嗽、咳痰及喘息40余年病史,加重伴咳血6天入院。查体:神清,

题型:多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

题目:

患者,男,75岁,反复咳嗽、咳痰及喘息40余年病史,加重伴咳血6天入院。查体:神清,消瘦,呼吸急促,桶状胸。双肺呼吸音粗,可闻及广泛哮喘音及湿啰音,双下肢水肿。该患者吸烟史55年。肺CT示:慢支、肺气肿、支气管扩张及肺间质纤维化改变。诊断为双肺支气管扩张并感染、慢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

对于该患者进行排痰训练,下列哪些方法是正确的()。

A.体位引流

B.胸部叩击

C.直接咳嗽

D.胸部按摩

E.腹部叩击

F.颈部拍打

G.胸部震颤

H.气管切开

I.直接吸痰

答案:

参考答案:A, B, C, G

试题推荐
题型:单项选择题

泰达、宏本、华锦三家公司是盛升公司的三个股东,他们拥有的股份比例相同。其中宏本、华锦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甲和乙又是盛升公司的两名董事。一次,甲和乙私自做出决定,将盛升公司的部分货物低价卖给宏本、华锦两家公司,导致公司损失400万元,并使得公司亏损,泰达公司无法分配到利润。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分别为宏本、华锦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行为可视为宏本、华锦两家公司的行为;宏本、华锦两家公司的行为给盛升公司造成了损失,应当向盛升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甲、乙分别为宏本、华锦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行为可视为宏本、华锦两家公司的行为;宏本、华锦两家公司的行为给泰达公司造成了损失,应当向泰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甲、乙的行为不能视为宏本、华锦两家公司的行为,其违反董事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泰达公司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两人赔偿

D.甲、乙的行为不能视为宏本、华锦两家公司的行为,其违反董事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泰达公司可请求盛升公司的监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两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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