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村民甲(18周岁)路过村民乙家门口时,用一块石头向乙家所养且卧在乙家门口的狗打去,该

题型:单项选择题

题目:

村民甲(18周岁)路过村民乙家门口时,用一块石头向乙家所养且卧在乙家门口的狗打去,该狗立即扑向甲,甲因跑得快未被狗咬,狗咬伤了甲旁边的行人丙。丙因躲避,将路边丁叫卖的西瓜踩碎3个。丙因治伤支付医药费60元。丁的3个西瓜价值16元。对丙、丁损失应由谁赔偿()

A.丙的损失由甲赔偿,丁的损失由丙赔偿

B.丙的损失由乙赔偿,丁的损失由丙赔偿

C.丙的损失由甲和乙赔偿;丁的损失主要由甲赔偿,丙予以适当补偿

D.丙、丁的损失均由甲赔偿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涉及特殊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问题。依《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的饲养人、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因第三人过错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丙的损失是因甲的过错造成的,故应由甲赔偿。丁的损失虽由丙的动作造成,但直接原因由甲的过错引起,所以,丁的损失也应由甲承担。所以,本题的正确选项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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