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最高法院与低级法院之法官毋忝职守时,得终身任职,于规定

题型:选择题

题目:

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最高法院与低级法院之法官毋忝职守时,得终身任职,于规定期间应受俸金,该项俸金于任期内不得减少。”作出这种规定的主要目的是

A.提高法官的地位

B.提高法官的专业水平

C.确保司法审判的连续性

D.确保司法独立

答案:

答案:D

题目分析:本题主要考查学生准确解读材料信息的能力,材料中说明美国法院的法官“得终身任职”并且规定不得降低经济待遇这样规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司法审判不受行政和立法者的干扰,即实现三权分立和真正制衡,所以D项符合题意,A是其重要原因, B C两项与此规定无关。

点评:美国1787年宪法是美国联邦共和政体建立的标志。高考对此问题的考察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①联邦宪法的内容;②联邦宪法确立的几项重大原则;③联邦宪法的影响,本题的考察角度是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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