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某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决定将甲、乙两个国有独资公司撤销,合并成立甲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

题型:单项选择题

题目:

某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决定将甲、乙两个国有独资公司撤销,合并成立甲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的甲股份有限公司仍然使用原甲公司的字号,该合并事项已经有关部门批准。该事例中发生的现象是()。

A.新设合并

B.吸收合并

C.新设分立

D.派生分立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法人的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合并为一个新法人,原来的法人消灭。题中甲、乙两个国有独资公司撤销,合并成甲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虽然甲股份有限公司仍然用甲独资公司的字号,但是显而易见,两者在组织形态上完全不同,无实质上承继关系,原来的甲、乙公司均已经被撤销,所以本题中的情形只能是新设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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