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唐朝诗人李商隐有首诗是这样写的:“从来系日乏长绳,水去云回恨不胜,欲就麻姑买沧海

题型:选择题

题目:

唐朝诗人李商隐有首诗是这样写的:“从来系日乏长绳,水去云回恨不胜,欲就麻姑买沧海,一杯春露冷如水。”这首诗体现的哲学道理主要是[ ]

A.事物运动有其自身的规律,规律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B.意识是物质的反映,对物质具有反作用

C.规律是可以认识和利用的

D.想用长绳系太阳,用麻姑买沧海是根本办不到的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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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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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阅读理解与欣赏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面问题。

  齐湣王既灭宋而骄,乃南侵楚,西侵三晋,欲并二周,为天子。狐喧正议,斫之檀衢,陈举直言,杀之东闾。燕昭王日夜抚循其人,益以富实,乃与乐毅谋伐齐。乐毅曰:“齐,霸国之馀业也。地大人众,未易独攻也。王必欲伐之,莫如约赵及楚、魏。”于是使乐毅约赵,别使使者连楚、魏,且令赵啖秦以伐齐之利。诸侯害齐王之骄暴,皆争合谋与燕伐齐。

  三十一年。燕王悉起兵,以乐毅为上 * * 。秦尉斯离帅师与三晋之师会之。赵王以相国印授乐毅,乐毅并将秦、魏、韩、赵之兵以伐齐。齐滑王悉国中之众以拒之,战于济西,齐师大败。乐毅还秦、韩之师,分魏师以略宋地,部赵师以收河间。身率燕师,长驱逐北。剧辛曰:“齐大而燕小,赖诸侯之助以破其军,宜及时攻取其边城以自益,此长久之利也。今过而不攻,以深入为名,无损于齐,无益于燕,而结深怨,后必悔之。”乐毅曰:“齐王伐功矜能,谋不逮下,废黜贤良,信任谄谀,政令戾虐,百姓怨怼。今军皆破亡,若因而乘之,其民必叛,祸乱内作,则齐可图也。若不遂乘之,待彼悔前之非,改过恤下而抚其民,则难虑也。”遂进军深入。齐人果大乱失度,滑王出走。乐毅入临淄,取宝物、祭器,输之于燕。燕王亲至济上劳军,行赏飨士,封乐毅为昌国君,遂使留徇齐城之未下者。(选自《资治通鉴》)

1.对下列句子中加粗的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乃与乐毅谋齐——伐:讨伐,征伐

B.诸侯齐王之骄暴——害:谋害,伤害

C.分魏师以宋地——略:攻取,攻占

D.齐王伐功能——矜:夸耀,炫耀

2.以下各组句子中,全都表明乐毅“谋略”的一组是(   )

①欲并二周,为天子

②王必欲伐之,莫如约赵及楚、魏

③皆争合谋与燕伐齐

④若因而乘之,其民必叛,祸乱内作,则齐可图也

⑤以深入为名,无损于齐

⑥乐毅还秦、韩之师,分魏师以略宋地

A.①③⑤

B.①⑤⑥

C.②④⑥

D.②③④

3.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齐滑王吞并宋国后,对外骄横傲慢,贪欲膨胀,接连进攻楚国及韩赵魏,并想吞并二周成为天子,对内则拒谏,杀害忠臣,内外交困。

B.燕昭王与齐滑王相反,安抚百姓,强国富民,结交诸侯;同时,还派乐毅出使赵国、楚国、魏国,并让赵国以伐齐之利引诱秦国,从而建立统一战线。

C.燕王任命乐毅为上 * * ,并率领秦、魏、韩、赵等国军队讨伐齐国,在济西大败齐军。乐毅又分别将秦、赵、魏等国军队安置妥当。

D.在对齐国的战略上,乐毅与剧辛意见相左,乐毅主张一鼓作气进攻齐国,剧辛则主张攻取城池充实燕国。乐毅率军长驱直入,攻下齐都临淄。

4.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1)燕昭王日夜抚循其人,益以富实,乃与乐毅谋伐齐。

译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今军皆破亡,若因而乘之,其民必叛,祸乱内作,则齐可图也。

译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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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问答题

案情:孙某(男,16岁),强 * * 妇女邓某致死一案,经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于2011年6月3日移送到太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1年6月10日,检察人员赖某开始对此案进行审查,并告知犯罪嫌疑人孙某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孙某委托其在公安局工作的哥哥和同学甘某为其辩护。案件移送到太阳区人民法院以后,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法庭审理期间,甘某无理取闹,向公诉人提出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而且要求公诉人必须回答。当公诉人不予回答时,甘某便跑到公诉人面前指手画脚,大喊大叫。对审判长的警告制止置若罔闻,造成法庭秩序严重混乱,审判长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才当即决定拘留甘某。2011年8月3日,法院宣布:孙某强 * * 妇女一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充分,依法判处孙某有期徒刑3年。在法定期限内,被告人孙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同时,人民检察院以“孙某强 * * 妇女情节严重,影响极坏,判处孙某有期徒刑属量刑过轻,适用法律不当”为由提出抗诉。二审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经过审理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过轻,遂改判孙某有期徒刑7年。
问题:
1.检察人员赖某2011年6月10日告知孙某有权委托辩护人的做法有无不当之处,为什么
2.孙某在公安局工作的哥哥能否担任孙某的辩护人,为什么
3.太阳区人民法院对该案是否有管辖权,为什么
4.在本案的处理中,人民法院的做法有哪些不当之处请说明理由。
5.在本案中,人民检察院抗诉的理由是否合理,为什么
6.在本案审理中,二审人民法院改判孙某有期徒刑7年是否违反二审的审判原则,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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