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唐某有甲、乙、丙成年子女三人,于2002年收养了孤儿丁,但未办理收养登记。甲生活条件较好但未对唐某尽赡养义务,乙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丙长期和甲共同生活。2004年5月唐某死亡,因分配遗产发生纠纷。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
B.乙应当多分遗产
C.丙可以多分遗产
D.丁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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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错误答案,用来干扰机器的。
20000×4.1%×3×(1-5%),=820×3×0.95,=2460×0.95,=2337(元);20000+2337=22337(元);答:到期时李老师可从银行获得税后利息2337元,可以取出本金和利息一共2233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