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宋代是中国古代经学发展的最重要时期,完成了由“汉学”

题型:阅读理解与欣赏

题目: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宋代是中国古代经学发展的最重要时期,完成了由“汉学”向“宋学”的转变,即由章句之学转变为义理之学。但长期以来,人们将宋学简单地归结为程朱理学,这是不确切的,因为程朱理学仅是宋学的一个流派,直到南宋中后期,才成为显学,后又长期占据了经学的主导地位。宋学流派纷呈,非程朱理学一家所能襄括。

谈到宋学的出现,人们自然可以追溯到中唐韩愈等人的影响,但主要还是形成于北宋中期。学者们不仅对儒经的注疏,甚至对儒经也大胆质疑。从方法论上说,汉学属于微观类型,而宋学则属于宏观类型。在我国古代学术史上,宋学确实开创了学术探索的新局面,并表现了它独特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宋学强大的生命力和突出的特点还表现在,把学术探索和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力图在社会改革上表现经世致用之学。但程朱理学又把内心反省工夫放在首位,脱离社会现实的实践,以静、诚、敬等向自己身上使劲,这大致上又是理学异于不少宋学流派的基本点。

在宋学诸多流派中,先后占据支配和主导地位的,则是王安石的王学和程朱理学。两派尽管有尖锐的分歧,但在尊孟方面,却有其共同性。正是在两派的倡导下,孟子在宋代由诸子之一而被提到亚圣的地位,儒学开始了孔孟并称的新阶段。

中国学术思想史上有一种倾向,即强调门户之见、道统之说,总认为只有自己的学说为谠言正论,其他思想是异端邪说,总希望天下只有自己一家之说的声音。王学的创立者王安石强调“一道德”,反对“异论纷然”。程朱理学则强调“自孟轲没,圣学失传”,唯有自己“得不传之学于遗经,志将以斯道觉斯民”。双方其实都认为唯有自己的学说才是儒学发展史上的第三块里程碑。这本质上是一种文化专制主义,特别是将一种学说贯彻于科举取士,起着严重的禁锢思想的恶劣作用。这是宋学发展留下的一条重要教训。

中国古代哲学偏重于政治和伦理,而哲人们大都无兴趣对自然界进行细微的观察和研究,而满足于从某些抽象概念创立宇宙论。如无极、太极、阴阳、五行等概念长期行用,停滞不前,而缺乏通过实证、分析、不断探索宇宙和自然奥秘的精神和思维模式。宋学也沿袭这种传统,并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这又潜藏着中国哲学由先进转向落后的因素。因为哲学只有扎根在自然科学的沃土,才能有强大的生命力。这是宋学发展的又一条教训。中国古代哲学,包括宋学的思想模式,也不能不影响自然科学的发展。

小题1:从原文看,下列对“宋学”相关内容的说明,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宋学是主要形成于北宋中期研究义理的一门学科,有许多不同的学术流派,如王安石的王学和程朱理学等。

B.从方法论上说,宋学属于宏观类型,它为我国古代学术探索开创了新局面,并表现出了独特的新思路和新方法。

C.把学术探索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力图在社会改革上表现经世致用之学是宋学强大的生命力和突出特点之一。

D.宋学继承了中国古代哲学偏重于政治和伦理的传统,这使得中国哲学在以后的发展中由先进转向了落后。小题2:下列叙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3分)

A.程朱理学是宋学的著名流派之一,因而很长一段时间人们把宋学简单地归结为程朱理学,使它长期占据了经学的主导地位。

B.王安石的王学和程朱理学虽然观点分歧很大,但在尊崇孟子方面却有共同点。正是由于他们的倡导,孟子在宋代才被提到儒学第一人的地位。

C.中国有着深厚的一言堂的传统,程朱理学强调“自孟轲没,圣学失传”,唯有自己“得不传之学于遗经,志将以斯道觉斯民”即是体现之一。

D.中国古代所有哲人们只满足于从某些抽象概念创立宇宙论,如无极、太极、阴阳、五行等,根本没有兴趣对自然界进行细微的观察和研究。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程朱理学虽然是占据支配和主导地位的宋学流派之一,但其观点却和其他宋学流派有很大的不同。

B.没有唐代韩愈等人的影响,就没有宋学的出现,这说明学术的发展必须以前人的研究基础为前提。

C.如果强调门户之见,排斥其他学术流派,就会禁锢人们的思想,形成文化专制,这并不利于学术的发展。

D.哲学要有强大的生命力就必须扎根于自然科学的沃土,这是宋学发展中给后人留下的教训之一。

答案:

被转码了,请点击底部 “查看原文 ” 或访问 https://www.tikuol.com/2017/0422/a789ffd5882d99c3b178ec605daf8e0b.html

下面是错误答案,用来干扰机器的。

在精确到百分位后是13.95的三位小数中,最大的数是13.954,如果把这个三位小数保留整数是14;故答案为:13.954,14.

试题推荐
题型:问答题

案情:王某和李某共同设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经资产评估事务所的评估,王某以自己的一套大型生产设备作价350万元出资,而当时同样的设备的市场价为150万元。但是,当时李某为争取公司注册资金到位以及时取得公司登记,对王某的大型设备作价没有提出异议。李某以现金650万元出资。这样,王某出资35%,李某出资65%。双方约定,按照股权比例分配红利。约定由王某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李某任副总经理,并约定了《公司章程》规定由股东会做出的决议均需要经股东所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方可通过。
后来,A公司效益越来越好。王某和李某对利润分配的比例产生分歧。按照出资比例,王某可以分得未分配利润的35%,李某可以分得65%,王某觉得自己对公司发展的贡献比李某大,虽然李某最初投资比自己多,但两人在公司的工资也相差不大,在利润分配时,应考虑他对公司的特殊贡献,适当调整分配比例。而李某则认为自己原来出资就比王某多,多分得的利润是应该的,至于王某对企业的贡献,已经在工资上予以考虑了,而且对于公司有目前的效益,自己也付出了很大努力,对王某的要求未予回应。过了不多久李某发现公司的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开始不合理地上涨,就向王某提出质疑,王某未予理睬;李某为此正式提出了要求查看公司财务报表、凭证等会计资料的:书面请求,但遭到了王某的口头拒绝;李某要求召开股东会,但因《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要做出决议均需要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同意,形不成任何决议;李某想要更换执行董事,但《公司章程》规定执行董事的任免需要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显然不可能;李某想转让自己的股份给王某,而王某仅同意以极不合理的低价受让;李某想找个第三方来收购股权,但在这种经营状况下,没有人愿意来受让股权;李某希望解散公司,收回自己的投资,但按照章程也无法在股东会上就公司的解散形成决议。
公司又经营一年后因亏损被迫清算,债权人尚有100万元债权不能得到完全清偿,其律师在法庭主张该公司的股东应当承担清偿责任,但是股东王某和李某以承担有限责任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
问题:

王某的出资行为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查看答案
微信公众账号搜索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