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事实一:甲、乙、丙为骗取钱财,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投资房地产为名

题型:多项选择题

题目:

事实一:甲、乙、丙为骗取钱财,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投资房地产为名,吸收社会公众资金,许诺“投资”的年回报率为100%,先后募集资金总额达1000万元。募集到的资金除用于购买复制淫秽音像制品的生产流水线外,剩余部分被三人挥霍一空。该设备在复制淫秽物品时被司法机关没收。最终,募集到的资金无法归还。
事实二:乙归案后,主动揭发甲曾参与一起抢劫犯罪活动并致被害人死亡。该线索经查证属实。
事实三:丙归案后,主动交代了公安机关没有掌握的其本人曾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公司保险金8万元的事实。请回答题。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下列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的有:

A.甲将优抚资金10万元借给朋友购买股票,2个月内归还

B.乙将价值10万元的防汛物资借给朋友建造住宅,半年后归还

C.丙将教育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作自己开办公司的注册资本金,1个月内归还

D.丁将救济款项50万元用于本单位购买高级轿车

答案:

参考答案:A,B,C

解析: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关于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一)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二)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因此A、B、C项构成挪用公款罪,D项无罪。

试题推荐
微信公众账号搜索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