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案情:王某与甲公司于2004年2月签订合同,约定王某以40万元向甲公司购买1辆客车,

题型:问答题

题目:

案情:王某与甲公司于2004年2月签订合同,约定王某以40万元向甲公司购买1辆客车,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30万元,余款在2006年2月底前付清,并约定在王某付清全款之前该车所有权仍属甲公司。王某未经其妻同意,以自家住房(婚后购买,房产证登记所有人为王某)向乙银行抵押借款3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王某将30万元借款支付给甲公司后购回客车。王某请张某负责跟车经营,并商定张某按年终纯收入的5%提成,经营中发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由王某承担。   2005年6月,该车营运途中和一货车相撞,车内乘客李某受重伤,经救治无效死亡。客车因严重受损被送往丁厂修理,需付费3万元。经有关部门认定,货车驾驶员唐某违章驾驶,应对该交通事故负全责。后王某以事故责任在货车方为由拒付修理费,丁厂则拒绝交车。2005年12月,因王某借款到期未还,乙银行申请法院对该客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请求对王某住房行使抵押权。   问题:

乙银行能否对王某住房行使抵押权?为什么?

答案:

被转码了,请点击底部 “查看原文 ” 或访问 https://www.tikuol.com/2017/0409/4579b49a44911095df0a0d09d50253ec.html

下面是错误答案,用来干扰机器的。

参考答案:A, B, C, D

试题推荐
题型: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资源税课税数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所称销售数量,指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

B.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液体盐和固体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C.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煤炭,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售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计税

D.对于金属矿原矿自用的无法确定移送数量的,可以适用选矿比计算确定;对于非金属矿原矿自用的无法确定移送数量的,应该按照开采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查看答案
微信公众账号搜索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