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仁达公司为上市公司,所得税核算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所得税率为33%。历年按净利

题型:问答题

题目:

仁达公司为上市公司,所得税核算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所得税率为33%。历年按净利润的10%和5%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债券溢折价及债券费用采用直线法摊销。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5年摊销。淮河公司所得税率为33%。2003年-2005年仁达公司对淮河公司进行一系列投资经济业务。(1) 2003年4月1日仁达公司购入淮河公司于2003年1月1日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债券面值为1500万元,票面利率为3%,期限为3年,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该债券在发行1年后可转换为普通股股票,每100元面值的债券可转股10股,每股面值为1元,仁达公司支付买价1401.25万元,另支付相关税费90.75万元(达到了重要性要求)。(2) 2004年1月1日仁达公司将债券全部转为普通股(假定未发生相关税费)。转股后淮河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5000万元,其中总股本为1500万股。淮河公司在2004年5月 10日淮河公司宣告2003年的现金股利600万元,6月6日发放现金股利;2004年淮河公司实现净利润900万元。(3) 2005年1月1日仁达公司通过股票市场收购其他公司持有淮河公司的股份300万股,每股成交价为10.12万元,另支付了税费4万元。(4) 2005年12月1日,淮河公司接受某公司的一台设备捐赠,该设备的公允价值为100万元,另支付了运杂费5万元。(5) 2005年末淮河公司实现净利润1300万元。(6) 2005年末仁达公司对淮河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为5000万元。要求:(1) 编制仁达公司2003年4月1日购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分录。(2) 编制仁达公司2003年末计提债券利息的会计分录。(3) 编制仁达公司2004年1月1日转换为普通股的会计分录。(4) 编制仁达公司2004年5月10日因淮河公司宣告现金股利的会计分录。(5) 编制仁达公司2004年6月6日收到现金股利。(6) 编制仁达公司2005年1月1日的追加投资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会计分录。(7) 编制仁达公司2005年因淮河公司接受捐赠的会计分录。(8) 编制仁达公司2005年末因淮河公司实现净利润的会计分录。(9) 编制仁达公司2005年末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会计分录。(金额以万元为单位)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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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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