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答案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屋,由于房屋属于不动产,所以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也应作为

题型:判断题

题目: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屋,由于房屋属于不动产,所以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也应作为房屋一并征税。上述“各种附属设备”包括独立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水塔、烟囱等。( )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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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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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问答题 简答题

万通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历年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有关资料如下。(1)2×11年12月18日,万通公司与先锋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万通公司将一栋写字楼整体出租给先锋公司,租期为4年,年租金为2000万元,从2×12年开始每年年末收取租金,每年租金收入应交营业税100万元。2×11年12月31日为租赁期开始日。(2)该写字楼原值为60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4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按年计提折旧,税法与会计规定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与预计净残值均相同,已计提折旧3000万元,未计提减值。(3)2×12年支付写字楼的日常修理费用2万元。(4)2×13年1月1日,万通公司认为,此写字楼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市场比较成熟,具备了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条件,决定对该项投资性房地产从成本模式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2×13年1月1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70000万元。(5)2×13年年末和2×14年年末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分别为72000万元和75000万元。(6)2×15年年末租赁期满后将其出售,售价为80000万元,应交营业税4000万元。要求:(1)计算万通公司因该投资性房地产影响2×12年损益的金额;(2)简述2×13年1月1日该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变更时应如何处理,并编制相关分录;(3)简述2×15年处置该投资性房地产时应如何处理,并编制相关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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