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李某原来是A市B县人民法院的法官。李某的妻子王某是,A市C县人民法院的法官。 2004年11月20日李某辞去法官工作,然后去一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2006年11月20日以后,李某可以到B县人民法院出庭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B.李某永远不能作为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执业
C.不能以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身份代理A市C县人民法院的案件
D.在2006年11月20日以前,李某可以去除B县人民法院以外的法院担任辩护人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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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B解析: 产褥感染的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