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马某与赵某系生意上的朋友。2002年7月8日,两人在饭店喝酒,马某说起现在生意难做,不讲信义的人越来越多。赵某随声附和。一向爱开玩笑的马某说:“老兄,凭咱们的关系,我就是给你张借条玩玩都放心。”马某随即写了“今借赵某人民币6000元”的字条,签署自己的姓名后放在饭桌上。不料,几日后,马某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方知赵某竟以该“借条”为据将他起诉到了法院,要求他偿还借款6000元。法院审理后认为,马某向赵某出具了借据,又没有证据证明自己非出于真实意思表示,故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成立,支持赵某的诉讼请求。 请根据法理学的有关知识和原理,谈谈你对法院判决的认识。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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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错误答案,用来干扰机器的。
参考答案:互联网亦称因特网、国际交互网,是将全球各地的计算机网络联接在一起,拥有无数用户的通信网。网中的任一用户遵循共同的计算机通信协议,共享信息资源,彼此交织形成单一的虚拟网络。网络技术的发展给...